手術室凈化系統怎么防靜電裝修
手術室防靜電設施裝修
14.1 一般規定
14.1.1 潔凈室防靜電設施的施工,應能抑制或減少靜電的產生,或易于泄漏已產生的靜電。
14.1.2 本章主要適用于防靜電地面和管道系統部分防靜電設施的施工和驗收。防靜電地面施工除應符合本章規定外,還應符合本規范第4章的有關規定,以及現行行業標準《防靜電地面施工 及驗收規范》SJ 31469的要求。
14.2 防靜電地面
14.2.1 防靜電地面面層應選擇耐磨、耐腐蝕、耐老化、不產塵、防火并具有穩定持久的防靜電性能的材料制作。
14.2.2 在有220V及其以上電壓的場所,其防靜電地面宜使用靜電耗散型材料,其表層的表面電阻應為1×105Ω?1X1010Ω,或體積電阻1×104Ω?1X109Ω。
14.2.3 具有不燃性能要求的地面宜選用防靜電水磨石和防靜電瓷質地板。
14.3 防靜電水磨石地面
14.3.1 防靜電水磨石所用砂、石、水泥嵌條等材料,應符合本規范第4. 2.2條的有關規定。
14.3.2 在導電地網上施工找平層,宜使用1 : 3干性水泥砂漿 (按水泥重量的配比)摻入復合導電粉,復合導電粉由1份水泥砂漿與0.2%份導電粉組成,并攪拌均勻,覆蓋于導電地網上, 然后鑲嵌分格條。
14.3.3 金屬嵌條截面宜為工字形,表面應作絕緣處理,敷設時不得交叉和連接,相鄰處有3mm間距,分格條與導電網之間距離不應小于10mm。
14.3.4 水磨石施工前應清理基層地面并涂以絕緣漆,對于露出表面的金屬應涂兩遍,然后敷設鋼筋導電地網,鋼筋直徑為 4mm~6mm,地網與接地端子應焊接牢固。
14.3.5 最后施工水磨石面層,應符合本規范第4. 2. 2條的相關規定。
14.3.6 地面使用前應在水磨石面層上打防靜電地板蠟。
14.4 防靜電聚氣乙烯(PVC)地板
14.4.1 防靜電PVC地板的施工除應符合本規范4章的有關規定外,還應采用非水溶性導電膠粘貼,非水溶性導電膠中炭黑與膠水的配合比為1 :100,膠的電阻值應小于貼面板的電阻值。
14.4.2 地面面層應堅硬不起砂,水泥砂漿強度應不低于M7.5。
14.4.3 鋪設地面面積大于140m2時,在正式施工前應做小面積示范性鋪設。
14.4.4 面積在100m2以上時,接地端子不應少于2個,每增加100m2,應增設接地端子2個。
14.4.5 應按銅箔網布置的設計圖鋪設導電銅箔網,銅箔厚度不應小于0.05mm,寬度宜為25mm。銅箔條應平直,不得卷曲和間斷。銅箔條應留有足夠長度,與接地端子連接。應采用萬用表檢測銅網確認全部形成通路,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4.4.6 待涂有導電膠的地面和銅箔晾干至不粘手時,應立即鋪貼PVC板,板之間應留有1 mm?2mm的間隙。鋪貼到端子處時,應先將連接端子的銅箔條引出,和端子牢固連接,再繼續貼板。
14.4.7 板間隙應用塑料焊條焊接。
14.4.8 地面貼好并清潔后,應涂防靜電蠟保護。
14.5 防靜電瓷質地板
14.5.1 用于防靜電瓷質地板與地面結合層的水泥砂漿為體積比 1 : 3的干硬性水泥砂漿,水泥強度等級不應小于32. 5MPa,含泥量不應大于0.3%,厚度宜不低于30mm。
14.5.2 水泥砂漿中應按重量比加入復合導電粉。
14.5.3 在水泥砂漿結合層上鋪設導電銅箔網,縱向間距宜為600mm,橫向間距在3000mm?5000mm之間。其他指標應符合本規范第14. 4. 5條的要求。
14.5.4 地板和墻相接處應緊密貼合,不得用砂漿充填。
14.5.5 瓷質地板鋪貼應平整、密實、無空隙、無裂縫、無缺損,縫線應平直,線縫寬度不宜大于3mm。
14.5.6 瓷質地板鋪貼后應在表面覆蓋保濕,蓋護應在7d以上,然后使用草酸溶液清潔表面。
14.5.7 應在瓷磚地板表面完全干燥后進行接地連接,釆用螺栓牢固壓緊方式連接接地端子。
14.6 面層和涂層
14.6.1 有防靜電要求時,圍護結構、設備等面層和涂層不得使用高分子絕緣材料。
14.6.2 除地面以外的圍護結構面層(面板)應選用表面電阻在 1×105Ω~1×1010Ω的靜電耗散型材料制作。
14.6.3 當面層為非靜電耗散型材料時,其表面必須涂覆靜電耗散型材料的涂層。
14.6.4 金屬門窗除對其表面有防靜電要求外,還應接地。
14.7 系統部件
14.7.1 風系統的風口和風管應釆用導電材料制作,并應接地。
14.7.2 各種系統中使用絕緣材料部件時,應在該部件表面安裝跨線導線或在該部位安裝接地金屬網。
14.8 分項驗收
14.8.1 防靜電設施分項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接地銅箔網或鋼筋導電地網應作為隱蔽工程先行驗收。 自身導電性能應良好,且與建筑物其他導體不得有短路現象。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尺量和萬用表檢測。
檢驗數量:全部。
2 防靜電瓷質地板應在鋪設7d?10d后進行檢測驗收。
14.8.2 防靜電設施的分項驗收應包括下列主控項目:
1 地面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第4章的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用2m靠尺和塞尺量。
檢驗數量:抽查30%。
2 表面電阻或體積電阻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按附錄E的方法測定。
檢驗數量:抽査30%房間,且不少于1間。
3 室外接地電阻和系統接地電阻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用接地電阻測量儀檢測。
檢驗數量:抽查30%房間,且不少于1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