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手術室凈化工程檢驗規定
2021-01-07 17:45:27
手術室凈化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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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室凈化的一般規定
16.1.1 本章的工程檢驗程序和項目適用于潔凈室工程調試、工程驗收、使用驗收時的檢驗和委托方(用戶)要求的単項性能測定,以及日常例行檢驗和監測。
16.1.2 檢驗時潔凈室的占用狀態區分如下:工程調整測試應為空態,工程驗收的檢驗和日常例行檢驗應為空態或靜態,使用驗收的檢驗和監測應為動態。當有需要時也可經建設方(用戶)和檢驗方協商確定檢驗狀態。
16.1.3 工藝設備運行而無人的靜態檢驗,適用于自動操作、自動生產和不需要人或不能有人在場的穩定環境。
工藝設備不運行且無人的靜態檢驗,適用于現場為手動操作、管理的環境。
16.1.4 測潔凈度級別時檢驗人員應保持最低數量,必須穿潔凈工作服,測微生物濃度時必須穿無菌服、戴口罩。測定人員應位于下風向,盡量少走動。
16.1.5 檢驗報告包括委托檢驗報告和鑒定檢驗報告,報告中應包括被檢驗對象的基本情況即建設方(用戶)、施工方、施工時間、竣工時間和占用狀態,還應包括檢驗機構名稱、檢驗人員、檢驗儀器名稱、檢驗儀器編號和標定情況、檢驗依據和檢驗起止時間,根據需要提出的意見和解釋,給出符合或不符合規范或要求的結論。如檢驗方法對標準方法有偏差或增刪,檢驗報告應對偏差、增刪以及特殊條件作出說明。